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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交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9-06-25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:

按照《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内审内巡制度实施细则》要求,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。

请在6月28日17:00前将本单位2019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纸质版交至党委宣传部(东区办公楼211室),由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书记签字、加盖公章。

 

党委宣传部

2019年6月24日